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瑞安市202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办〔2014〕10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瑞安市202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已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布,并于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原2019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
瑞安市城镇基准地价一览表.doc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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