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市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成果的通告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市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成果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金华市区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成果(金华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1 年))已编制完成,并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市政府第97 次常务会批准,现予以公布。本成果自2022 年2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关于调整金华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2009)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
金华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1年).doc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12 月30 日

下一篇:土地价格有哪些种类?
版权说明:
1.版权归本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2.未经本网或原作者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否则将视为侵权;
3.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
4.对于不遵守此声明或者其他违法使用本文内容者,本人依法保留追究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