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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加强嘉兴市区基准地价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办〔2014〕107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嘉兴市区城镇基准地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级别图等四部分。   一是嘉兴市区城镇基准地价,包括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基准地价细分用地类型适用范围、基准地价“基准条件”、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等。   二是嘉兴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包括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基准地价“基准条件”、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表等。   三是嘉兴市区农用地基准地价,包括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表等。   四是嘉兴市区基准地价级别图,包括市区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类)基准地价图、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类)基准地价图、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等。   四、基准地价基准日   2020年11月1日。   五、实施范围   嘉兴市区〔含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解读人:沈金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13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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