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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文本解读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2〕1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要求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推动落实标定地价成果年度更新工作。在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统筹下,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工作,可进一步完善公示地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地产交易主体行为,引导地产市场有序地运行,有助于建立公平、公开的地产市场。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2〕13号);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   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包括商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共五种用途。   1.公示范围   2022年标定地价项目的公示范围为:会城街道、大鳌镇、大泽镇、古井镇、罗坑镇、睦洲镇、三江镇、沙堆镇、双水镇、司前镇和崖门镇等十一个镇(街道)及银湖湾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由74个标定区域连接构成的空间范围,公示范围土地面积共97.94平方公里。   2.标定地价成果   本次标定地价成果共布设74宗标准宗地,其中商服用途标准宗地2宗,商住混合用途标准宗地25宗,工业用途标准宗地38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标准宗地6宗,公用设施用途标准宗地3宗。与2021年公示的标定地价成果对比,新增了4宗标准宗地,另外,2宗工业用途的标准宗地因标定区域合并的原因进行了删除。   2022年标定地价项目总体地价水平:商服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2210元/平方米,商住混合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418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地面地价为572元/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367元/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地面地价为389元/平方米。   与2021年公示的标定地价项目成果各用途的平均价格对比,商服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0.32%,商住混合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1.44%,工业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2.3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0.55%,公用设施用地的平均增长率为0.52%。   1.同为公示地价,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之间的异同点   A.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的相同点:   (1)价值定位:均为行政管理部门部署推进的评估地价体系;   (2)作用上同为公示地价,引导市场健康运行,价格定位为各类价值影响因素作用下的理性价值;   (3)价格决定机制,均由行政方依法依规确定。   B.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的不同点:   (1)本质区别:标定地价反映的是具体某一宗地的价格,具有微观性;基准地价反映的是连片均质区域内的平均价格,具有宏观和中观性;   (2)价格类型:标定地价反映的是现状条件下最高年期的价格;基准地价是设定内涵条件下的价格;   (3)更新频率:标定地价每年更新;基准地价每2-3年更新一次;   (4)土地用途:两者都能反映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等单用途的地价,标定地价还包含混合用途;   (5)评估范围:标定地价一般是成熟一片划一片,标定区域之间不一定连片;而基准地价是全域覆盖并且地价区段连片。   2.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的价格水平差异原因   基准地价一般综合考虑了出让、税收、招商等影响因素下的区域平均价格,一般比市场价格低,且每2-3年更新一次;标定地价主要考虑的是宗地现状的市场价格,以市场交易实际情况为参考基础确定的价格,更新周期为每年更新,更贴近市场价格,因此,在相同地价内涵条件下,标准宗地的基准地价一般会比标定地价的地价低。   3.标定地价的应用方向   目前标定地价应用方向主要为出让地价评估、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清查、税费确定依据等提供参考。       咨询电话:0750-63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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