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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4)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的实际,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价和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全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国土规划局组织对武汉市2011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制定了新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2014)》、《武汉市商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4)》、《武汉市商务办公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4)》、《武汉市住宅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4)》、《武汉市工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4)》、《武汉市综合级别图(2014)》予以公布(后5份图纸由市国土规划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作为法定价格基准,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各区、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准。   二、市国土规划局应当切实做好地价动态监测、地价指数定期测算发布工作,并依据市场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和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   三、本通知公布的武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4)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武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2014)   (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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