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到后台主题设置添加
首页 / 二手房买卖

日照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日照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日照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政字〔2024〕32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资产评估、房地产交易等行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及《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我市新一轮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日照市城区、东港区各建制镇、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山镇、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北区及两城街道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日照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日政字〔2020〕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日照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pdf   2. 东港区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pdf   3.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山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pdf   4.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北区及两城街道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pdf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说明:
1.版权归本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2.未经本网或原作者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否则将视为侵权;
3.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
4.对于不遵守此声明或者其他违法使用本文内容者,本人依法保留追究权等。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搜索
最新留言
关注我们
关注我们
微信
关注我们
微博
请到后台主题设置添加

Powered ByZ-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