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枣庄市各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枣政土字〔2020〕47号
关于公布枣庄市各区城镇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各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已依法履行听证程序,并通过验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枣庄市各区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枣庄市各区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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