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临河区城镇标定地价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公示价格体系和通报六年以上未更新基准地价的旗县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84号)文件的规定。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本轮临河区公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2022年1月6日,临河区标定地价成果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和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验收并出具意见,经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临政字[2022]176号),现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镇标定地价予以公布。
附件一:临河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附件二:标定地价修正体系
附件三:2022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住宅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2022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商服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2022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2022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工业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标定地价的概念
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标定地价的确定
标定地价评估可以以基准地价为依据,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微观区位等条件通过系数修正进行评估,也可以按市场交易资料,采用一定方法评估的宗地地价。
标定地价的确定同一般宗地地价的确定基本方法相同,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订法等。
标定地价的作用
(1)标定地价为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土地出让金提供依据;
(2)标定地价为企业清产核资核股份制改造中确定土地资产量提供依据;
(3)标定地价为国家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税制改革提供依据;
(4)标定地价为政府制定土地市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标定地价的意义
确定标定地价的意义在于:
(1)使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交易双方计算出具体地块接近土地成交价的价格,为交易双方分析土地交易的成本和最后的决策提供依据;
(2)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标定地价是对基准地价的修订,也是具体地块使用权出让的底价。
来源: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
编辑:陈龙 校对:马彦臻
监审:常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