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新一轮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正式公布实施
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不同的土地级别,按照商服地、居住、工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用地等用途评估的某一估价期日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土地价格,是政府法定公示价格。
2023年3月,市自然资源局在市政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了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成果报告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开展两轮技术论证,市人民政府组织了听证会,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修改完善。成果报告于2023年12月29日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完成验收。 经市政府批准,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正式公布,自2024年1月23月起实施,2019年3月29日公布实施的《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本轮新更新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跨越集宁区、察哈尔右翼前旗两个行政区,包含集宁区全域和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平一村、平二村、平三村、郝家村、沈家村、苏集村、红房子村、十号地村,黄旗海镇全域,巴音塔拉镇八苏木村,玫瑰营镇庞家庄村、哈拉沟村,总面积685.80平方公里,以2023年1月1日为基准日。
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将对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价值量核算等工作提供重要基础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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